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关于采购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的竞价公告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 2026-08-18 | 次浏览

为满足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对象检验需求,为医生诊断贫血、感染及其他疾病提供临床参考,现需采购一台全自动血
1.检测原理:半导体激光、流式细胞技术结合细胞化永利国际学染色法实现白细胞五分类;阻抗法测定红细胞和血小板;无氰化物试剂测定HGB;胶乳增强免疫散射比浊法测定CRP。
2.检测项目:五分类血细胞分析+CRP检测;报告参数≥24项;研究参数≥6项。散点图4个;直方图3个。
14.操作软件:标配计算机,提供工作站软件,支持全中文操作,支持双向数据传输。
1.设备需具备: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生产厂家ISO 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响应供应商应在费用130000元为上限的基础下进行总价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应包括货品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品价格、运输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以附件为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46号),收件人:陈政希,电话。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二)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采购失败,由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确定是否启动第二次采购,或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三)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优先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确认采购结果后,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等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货物到达后,采购人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竖向、质量、规格等符合要求。如物品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退还更换。
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采用货到付款方式进行结算。供应商配送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